2016台灣死刑判決報告:10位精障死刑犯之判決分析

A Review of the Death Penalty Judgments in Taiwan (2016)

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於2015年提出了《台灣死刑判決報告:75位死刑犯判決綜合分析》,該次報告在整體性地考察台灣本土的死刑判決之後,發現死刑判決遠遠不是大眾一廂情願認定的「罪證確鑿」、「惡行重大才判死刑」,反而時常出現違反法學理論、違反國際公約、違反正當程序、或違反邏輯的論理。

而在這當中,與「精神障礙」有關的死刑個案又特別引人關注及討論。譬如,於死刑的個案及判決當中,我們經常可以聽到諸如:「精神障礙一定是兇手怕被關才裝出來的!」、「法官又被兇手騙了,明明很正常怎麼可以判精神障礙?」

一般民眾與主流媒體對於精神障礙者的案件,往往會預設被告刻意假裝,以及法官的愚昧判斷。但案件真實的脈絡為何?律師憑什麼證據主張?法官又是如何認定?卻很少人細究。

另一方面,自從2009年12月10日兩公約施行迄今,台灣的刑事判決更需面對精神障礙者在審判上的各式法律問題,特別是公政公約及其相關解釋已明確禁止判決精神障礙者死刑,使精神障礙這一因子成為法院判決量刑時更須考量的依據。

2016年夏天,廢死聯盟與法律扶助基金會舉辦了三個全天的「免死『精』牌?精障死刑判決工作坊」,在2015年報告的成果及基礎上,聚焦在與精神障礙有關之10個死刑判決,產出了《2016台灣死刑判決報告:10位精障死刑犯之判決分析》,期望透過分析了解精神鑑定報告在法律過程中如何被詮釋,而這樣的詮釋又衍伸出什麼問題。

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簡介

廢死聯盟於2003年成立,希望有一天台灣能夠成為一個沒有死刑的國家。我們知道這是一個漫長的對話及理解的過程,因此廢死聯盟的工作重點放在對話。我們舉辦演講、論壇、影展等活動和社會大眾對話;用教育教材工作坊和老師對話;用本土研究、民意調查跟政治人物對話;用專業訓練課程和法律人對話。

除了這些溝通之外,廢死聯盟很大的工作重點在協助個案。美國前死囚Freddie Lee Pitts曾說過「你可以從監獄中,但不能從墳墓中釋放一位無辜的人。」目前我們正在全力救援的冤案包括:邱和順、鄭性澤、謝志宏等個案;也尚有幾例被認為有可能是冤枉的案件正在研究分析中。

除了冤案,我們相信每位被告都應該擁有公平審判的權利,因此也協助律師進行相關法律工作。而從這些個案實務中,也能發現更多司改問題,進而和其他團體共同促成改革。

致謝

《2016台灣死刑判決報告:10位精障死刑犯之判決分析》由廢死聯盟理事高涌誠律師擔任召集人,法務主任林慈偉帶領死刑判決工作小組成員古進皓、吳睿恩、初云亭、周經倫、洪晧瑜、張禎晏、張譽馨、梁惟翔、劉佶旻、慕宇峰、潘欣梅、盧于聖、盧孟君、鍾鳳芝、蘇雍仁歷經4個月完成,沒有他們無私奉獻及努力,這份報告無法完成。

本報告要感謝侯廷昌法官、陳欽賢法官、楊添圍醫師、高涌誠律師、翁國彥律師、高烊輝律師、黃致豪律師、梁家贏律師、薛煒育律師、李艾倫律師、鍾鳳芝律師、張譽馨律師的協助,幫助死刑判決小組更進一步了解司法實務及精障死刑判決的「眉角」,讓小組成員有足夠的背景知識以進行判決的閱讀及分析。

特別感謝黃致豪律師為本報告寫導讀。

  • 出 版: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
  • 主 編:林欣怡、林慈偉
  • 工作小組:古進皓、吳睿恩、初云亭、周經倫、洪晧瑜、張禎晏、張譽馨、梁惟翔、劉佶旻、慕宇峰、潘欣梅、盧于聖、盧孟君、鍾鳳芝、蘇雍仁
  • 封面設計:劉彥岑
  • 出版日期:2017年3月
  • 本報告採創用CC授權 by-nc-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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