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悲傷的人重新出發

──訪臨床心理師羅秋怡

葉亭君 文

在心理諮商這條路上,羅秋怡已經走了二十五年。光是在台北馬偕醫院擔任臨床心理師的資歷,就長達十七年。她原本很習慣大醫院體系,是因為嫁給台南出身的先生,才不得已「自立門戶」。二〇〇八年,羅秋怡創辦了「上善心理治療所」,成為當時台南第一間由臨床心理師開業的診所。

移居台南之後,羅秋怡就一心要進到社區服務,因為M型化現象也出現在心理諮商醫療服務上。「會去醫院的,還是那些有心要治療的,難做的在民間。社區裡負擔不起心理治療的人,不會去求診。」因此,開業沒多久,羅秋怡就與上善的團隊「到處活絡」,與校園、社福單位積極合作。

創辦心理治療所,挑戰艱難之社區諮商服務

羅秋怡的專業,主要在兒童青少年心理諮商,一開始跟社區的互動,大多來自於學校。台南地檢署以「緩起訴處分金」經費推動「社區生活營」計畫,行之有年,針對中輟生、高風險的兒童和青少年做輔導,需要的學校主動申請,讓專業心理師到校服務。很多申請的學校,都位於偏鄉資源少的地方,跑起來可不輕鬆,但羅秋怡認為,這是她所參與過的、很成功的社區型計畫。「計畫內容很多元,有個別諮商、小團體、課後照顧、生涯規劃,還會找家長來參與。不只是針對兒童及青少年當事人,跟學校、家庭有連起來,而且是長期的,預防於未然,這是很好的作法。」

服務久了,公部門和民間社福單位,一一循線而至。目前,除了自費看診的一般民眾,上善固定配合的來源包括家暴防治中心、南少年法庭、南少年觀護所、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、善牧基金會、家扶中心等等。

大約二〇一〇年起,在兩位已與「犯保」合作的心理師推薦之下,羅秋怡開始與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­」(下稱「犯保」)台南分會合作。五年多來,上善團隊與「犯保」台南分會已經合作了一、二十個受害者家屬的心理諮商個案,其中羅秋怡自己就負責了近十個。

犯保協會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的個案,大多被害者這一方已經死亡。「犯保」台南分會會內有資深的心理師,接觸到個案之後,會依據案家的情況,比如所在位置、方便約診的時間、需要什麼專長的心理師,來比對分案。

與「犯保」台南分會合作,專業輔導「創傷後壓力」

是否開案、結案,「犯保」都會經過評估,開案後還固定有團隊會議,由負責個案的協會社工與心理師一起討論,頻率大約是一年三次。開案後,案家需要什麼資源、應該採取什麼後續作為,都交由心理師專業判斷,但協會社工每個月都會與心理師聯繫,了解狀況。大多個案在診所或醫院進行諮商,但特殊的個案也會進行居家訪視。

開案後通常會先安排一定的諮商時數,一期大概是進行八次,之後再視情形延長,特殊個案也可專簽。羅秋怡說,受害者家屬狀況要走到穩定,通常至少要一年,她陪伴過的個案,最長也達兩年以上。諮商的頻率則是看個案的需求,嚴重的話每週一次,還有更嚴重的個案初期需要一週兩次諮商。狀況和緩後,則拉長到每個月一次。

羅秋怡和上善團隊協助的大多是車禍致死案件。車禍致死不是預謀犯罪,無法把發生的錯誤歸咎在特定原因上,所以事發後家屬拒絕接受、悲慟都是正常的。「傷害其實都是別人造成的,但許多家屬卻會自責,會說『如果我怎樣怎樣,事情就不會發生了。』那些『都是我、都是我』,其實就是捨不得。」最痛的是失去子女的父母,尤其是年輕子女,逝去的生命越年輕,越讓人無法看開。她遇過最揪心的個案,常常是「一包衛生紙放中間,她哭我也哭,哭完再繼續談。」

不是每個被害者家屬都願意接受心理諮商。羅秋怡說,「有的從事發過後,不曾求援,等到犯保台南分會偶然接觸到這個家屬,都已經過了好幾年。這段時間,家屬就是一直沈浸在悲傷之中。」

很多時候,一個人死亡卻影響了許多家族成員,情節複雜的個案,就需要多位心理師一起參與。曾有過在針對某位家屬心理諮商的過程中,評估認為其他家庭成員也有需要做諮商,因此一個家庭中的所有成員,都有一位心理師個別處理。家族裡手足與父母之間再分小組,做小團體治療。

羅秋怡與人相處,很有直覺。在她長期觀察之下,也曾發現了個案自己都不曾察覺的狀況,讓諮商方向大轉,重新評估家庭中子女們的處境,也改變了外力介入處理的方式。

狀況不那麼嚴重、屬一般性的個案、或不適合單獨做的個案,則適合用團體治療的方式。羅秋怡因為自己開業,有獨立、適合的診療所作為場地,而「創傷後壓力輔導」原本也就是上善團隊的專長領域,因此跟犯保協會台南分會合作過很多次團體諮商。

提供靜心氣氛場所,以團體治療打開心房

團體諮商的類型,有兒童團體、成人團體,也有以家庭組成的團體。她說,「有時候意外突如其來,家裡氣氛就改變了。對小孩衝擊是很大的,但他講不出來、或不能講,有的來諮商時都已經是青少年了,就變成習慣性封口。像這樣的情形,有適當的團體,在一群年紀類似、有相同背景的人裡面,比較願意說。」

而就狀況較輕的成人受害者家屬而言,也可以在團體中得到支持及療癒。同是天涯淪落人,相同樣經歷讓彼此更能理解,可以吐露自己的情緒。還在創痛之中的人,看到已經走出來的,也會感受到希望。

這類團體治療,每次大約兩個多小時,大多是在具有「靜心」氣氛的上善治療所裡舉行,由專業心理師來引導。有時是談話會的形式、有時則透過其他觸媒,比如分享讀書心得、看電影,來引發討論與互動。

團體治療是一個集體修復的歷程,一個回合包含八至十二次聚會。這個歷程會設計起承轉合,開頭的時候要認識成員、確立團體規則,終了時則要有總結、回顧、祝福與展望。

羅秋怡解釋,「受害者家屬一開始的情緒,可能是憤怒、報復、悲傷、想要去死、自責,你不能一直用說教的方式,說要放下。團體治療是一個歷程,讓大家可以把情緒釋放,正視在變動中遭受到的狀況。」這個場域中,重要的是建立規則:不批評、不針對。「要讓大家盡情的講,沒有誰比較好、比較強,也沒有人要跳出來指導你什麼。」團體裡最重要的就是建立支持的力量,一點一滴的信心都得來不易。

也有些參與團體治療的家屬,即使事件已經發生了,還是一心抱著「不可以」、「不願意」,連接受事實都拒絕。這就需要心理師引導,比如透過道具借位說話,請家屬換個角色、扮演逝去的親人,看看會對在世者說些什麼。透過促進、暖化、支持、分析,來來回回,漸漸累積,從過程中陪家屬找到人生中可以轉彎的點。

除了心理諮商的服務之外,「犯保」台南分會也舉辦交誼性質的戶外活動。許多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因為自己的處境而踏不出去,很久不曾走出戶外,心理上也排斥跟不熟的人互動,怕別人知道自己的狀況。台南分會就曾包過遊覽車讓服務對象北上參觀台北國際花卉博覽會,許多參加者距離上次出遊,都已是多年前了。

真心保護受害人家屬,長期承諾與公道懲罰皆不可缺

細數和犯保協會合作的歷程,羅秋怡說,「犯保協會的案子一定不好做。」這也是為什麼「犯保」與心理師合作採取推薦制,要其他心理師推薦才能加入。「做『犯保』的案子,你真的要很能夠承諾陪他們度過這段難關。如果心理師時間很少、不能穩定的在案家需要的時候出現,『犯保』大概也就不會跟他們配合。」

個案的狀況與悲傷歷程不同,出現的問題也不同。常有案家初接到犯保協會電話,以為是詐騙集團,不願接觸,但協會還是持續去關懷。又如被害者被周圍的人指責,會發生意外都是自己的錯,甚至被說拿了多少賠償,這樣內外交逼的狀況也不少。諮商是條漫長的路,也未必每一個案家都是樂於接受,拖延、抗拒,都是常見的情形。這些狀況需要協會社工及心理師用心面對,羅秋怡對於「犯保」台南分會的表現高度肯定,「社工很投入,我們的合作很札實,也形成很好的夥伴關係。」。

接觸過這麼多個案,羅秋怡認為,要能夠放下傷痛、邁向復原,「公道」是不可或缺的因素。適當的懲罰是必要的,要讓暴力及惡行停止下來,才能去收拾、處理受到傷害的人。她直言,要推動廢除死刑,要有夠嚴厲的替代方案,有些犯罪的成因不是教化可以改變的。但是,以過去面對「校園霸凌」經驗,她也認為,懲罰霸凌者並非就要以霸凌的手段還治其人之身,而是要他真心地認錯,終止霸凌,讓教室回復為一個大家都可以安心學習的場所。

多年來與司法、社福、校園等各種單位常有接觸,個案如果有需要,羅秋怡有時也成為轉介資源的中介者。犯保協會轉介的案家的小孩,就讀的學校正好羅秋怡認識,因此不但可以在學校進行諮商,當犯保協會諮商時數結束而小孩仍有需要,羅秋怡也會找學校方面的資源讓諮商服務繼續下去。「所以我有時候都說,我們已經不只是心理治療所,根本就是NGO(非政府組織)了」。

「可能是我對社區的使命感跟社會意識吧,如果我會的是別的專業,那我就貢獻別的專業。但是心理諮商就是我的專業,所以這就是我的貢獻,」她說。

預防勝於治療,讓創傷成為生命養份

身為心理師,羅秋怡在少年犯保護管束、犯罪被害者心理創傷兩個領域,都是站在現場參與的人,這兩端之間的距離未必很遠。「我遇過一個受害者家屬的個案,死者是母親,家屬是父親與小孩,因為住在鄉下地方,父親要小孩心裡就算悲傷,也不准哭,以免被鄰居知道。小孩無法壓抑,只好去學校大鬧,造成學校認為他是問題學生。」

羅秋怡相信,預防勝於治療。「人之可惡,前面都會有可憐之處,重點是,我們可以介入的時機是什麼時候?」心理諮商的目的,就是不要讓心理的負累造成未來的苦果。不論是在少年犯步入歧途的那一端、或是在受害者家屬清理痛苦的那一端,羅秋怡相信,「所有的創傷都有可能成為生命的養分。」而她的角色,就是那個耕耘心田,將創傷化為養分的人。

延伸閱讀:

  • 《男人的情字這條路》,羅秋怡文,大塊文化出版。
  • 《長大後,最希望忘卻的記憶──校園霸凌》,羅秋怡 文,大塊文化出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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