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家人復仇,就可以殺人嗎?

──《徬徨之刃》

東野圭吾著,劉珮瑄譯,皇冠出版

身為一個父親,摯愛的女兒卻遭受強暴、凌辱,痛苦地死去。當兇手就出現在你眼前,你會怎麼做呢?

故事主角長峰本是平凡上班族,如果不是女兒在煙火大會後,成了一具被丟在水溝裡的腫脹浮屍;如果不是一通告密電話,讓他知道了兇殘兇手的住處;如果不是在兇手住處,看到了寶貝女兒被當成性玩具般虐待的影像,他不會……

筆者大致搜尋了一下網路對這本小說的討論,若是將針對改編電影的影評略過,即便數量不多,卻也有志一同的提到:「法律的侷限」、「法律到底是保障壞人還是保障好人呢?」甚且故事中兩位犯下誘拐、恐嚇、強制性交等罄竹難書的人皆是未成年,在少年法的保護下,刑期絕對不長。那受害者與破碎的家庭又算什麼呢?

若是從前,筆者也會非常氣憤,甚至良心小天平也會往支持父親長峰動用私刑方向去。但退後一些觀察,書中對兩位少年犯的家庭雖未多所著墨,但也能推敲出,父母與家庭教育長期失職,親子關係疏離、放任,終於養出兩個未滿十八歲的可怕怪獸。而「被關起來」以後呢?對於還有長遠人生的青年,已經確實讓他們理解了自己鑄下的大錯、深切悔過、決不再犯嗎?

國民教育、家庭教育,與未成年犯在獄中的「矯治教育」,或許才是慘案發生之後,我們更該積極尋求的解方才是。(文/黃小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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