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是人,我是殺人者?

──《我們的幸福時光》

孔枝泳著,邱敏瑤譯,麥田出版

整本書以大學教授維貞和死刑犯允秀兩個人的相識相知展開,他們表面上看似天差地遠,其實卻是同一種人──他們都缺乏愛。

隨著劇情的進展,我們可以發現維貞的性情起了變化。她因為曾受家人傷害,本來很痛恨這個世界,看一切不順眼,認為所有人都是虛假、偽善的,她甚至想自殺。後來,隨著定期陪當志工的姑姑到監獄與允秀會面,她開始反思死刑的侷限性、社會中潛在的不公不義、以暴制暴的惡性循環。終於,她和允秀都逐漸感受到了什麼是真正的愛、關懷、憐憫和諒解。但是,一切仍來得及嗎?

這本書也透露了作者對於死刑的看法,她用維貞的角度去質疑,為什麼犯罪者和被害者通常都是社會底層的人?她也質疑,強制送絕食的死刑犯去吊點滴的荒謬──我們都要殺死他了,為何還要救活他?「執行死刑」,其實無異於「殺人」。作者也透過允秀的日記,呈現了他和弟弟恩秀的悲慘童年──被母親拋棄、被父親痛打、被人霸凌、欺虐,因為不斷進出少年收留所,習得了許多犯罪技巧、仇恨、報復,到最後走向無可挽回的殺人悲劇。

可是,正如同維貞和姑姑在醫院與舅舅的對話;人是一個極為複雜的動物,有很大一部份的我們會被生長環境、背景所影響。人必須用「愛」去灌溉,才不會那麼容易「踏錯步」。

當允秀說:「我不是人,我是殺人者」時,他是不是也能重拾身為人應有的尊嚴?像個人一樣承擔犯錯所應有的責任?那這樣的「他們」是人或不是人?我們該不該相信犯罪者有悔過向善的一天?(文/蘇子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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